公屋輪候|翻新公屋空置單位最長需時近200天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收回公屋流程安排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9/19 12:05

最後更新: 2024/09/1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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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陳積志今(19日)邀請公眾就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提供資料及意見。(政府新聞署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房委會和房協去年度編配了約2.36萬個單位,當中包括1.97萬個回收單位,惟近年有小部分空置單位翻新需時逾100天,最長一宗更需時197天,比目標時間慢了超過3倍,更不時有投訴指當局隨意棄掉遷出戶主的遺留物品,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9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

公署指,房委會現時翻新一個空置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公署留意到過去3年,翻新空置單位的平均所需時間接近這個目標,但有小部分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更為197天。公署指,房委會和房協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直接影響到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能否盡早入住公屋。

此外,隨着當局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上訴個案亦有所增加,而根據現行程序,在上訴期間,當局會暫緩收回單位。公署關注,上訴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間改善和加快。

另外,公署不時收到投訴,指稱當局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沒有妥善處理遷出戶主、特別是獨居戶主遺留在單位內的物品,例如沒有聯絡有關戶主或其親人,以及在未得到戶主同意下將單位內的物品隨意棄掉。

陳積志表示,今屆政府正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應,滿足市民住屋需要,亦見實效,同時,有效率及更快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以盡早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可加快市民「上樓」時間,從而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故此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和房協收回公屋單位的整個流程及安排,包括翻新單位以再作編配的具體工序、租戶就「遷出通知書」提出上訴的程序,及對被收回單位的戶主遺留在單位的物品的各種處理方法,並在有需要時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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