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開槍案|蕭澤頤:精神病患者與否亦適用於開槍指引 初步認為警員有跟隨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9/23 23:09
最後更新: 2024/09/24 00:11
北角早前發生警員開槍案,38歲患思覺失調,一直於公院覆診及有社工跟進的男子,疑襲擊母親及妻子,於家人報案後警員到場,事主手持菜刀及鉸剪衝向警員,被開槍擊中胸部不治。男子的妻子及兄長昨日(22日)到警察總部投訴,認為警員不應瞄準男子的要害位置開槍,致其死亡。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23日)表示,理解死者家屬的傷痛,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他強調,對使用槍械有嚴謹指引,警員會定期進行訓練,初步認為警員作出的決定有根據使用槍械的指引。
他表示,對事件非常重視,港島總區重案組會提交報告予死因庭,並提議盡快作出研訊。他亦指,不應標籤精神病患者,無論是否精神病,亦會跟從使用槍械的指引,盡快避免警員、第三者、任何人、有嚴重受傷及可能死亡的機會。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香港心理學會副會長張傳義向傳媒表示,當時的環境,不論要作出任何決定同樣艱難,「去問是對還是錯,其實是於事無補。」
張傳義認為,警方應就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設立特定守則或方案,避免同類事情再發生,相關指引宜有清楚的處理流程,並且盡量實在及仔細,直至將涉案人士送院及收隊,避免只靠每一名警員的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