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警方及律政司形容裁決彰顯公義 冀起阻嚇作用、築起保護兒童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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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8 小時前

最後更新: 8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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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FB截圖)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於2021年爆出虐兒醜聞,案件已全部審結,被起訴的34名職員中,33人被裁定罪成,31人被判監,刑期由1個月至5年4個月不等;另有2人獲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及警方表示歡迎判決,形容判刑彰顯公義,冀判決及刑罰能起阻嚇作用,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並築起社會保護兒童的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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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2021年揭發,警方及律政司隨後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小組。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表示,今年1至7月,警方共錄得800宗虐兒案件,當中495涉及身體傷害,超過8成案件的施虐者負責管教兒童。受害人方面,6至11歲兒童佔4成,年紀最小未滿1歲。她指,受害人年紀細或有特殊需要,表達能力有限,照顧者疲勞或面對壓力時容易失去耐性,長期纍積的情緒可能一觸即發,導致虐兒。

陳幸明指,所有人都有能力預防虐兒案件發生,甚至成為受虐兒童的唯一拯救者。她以「童樂居」案為例,指案件全憑一名鄰居舉報揭發事件,社會所有人在預防虐兒事件方面都責無旁貸,而相關調查、檢控及福利跟進工作亦刻不容緩。她續指,「童樂居」案曝光後,律政司很快已與警方接洽,提供即時及持續的法律意見,分析大量文件和逾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整理逾200項控罪,由警方調查至落案起訴34人,僅花約半年時間。

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歐陽巽熙指,童樂居案件的處理流程,反映成立專責小組的抱負,雖然虐兒事件「一件都嫌多」,但有案件發生時,無論是律政司或警務處都會盡力處理案件,毋忘成立專責小組的初心,希望證人可以早日重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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