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丨今早續審 黎智英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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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王月明
發布時間: 9 小時前
最後更新: 5 小時前
【黎智英 / 國安法】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今日(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出庭自辯。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外,反恐特勤隊在門外戒備,警方繼續在法院門外行人路架設圍欄預留給排隊的公眾,並安排大批警員近距離戒備和搜查駛經法院的私家車。
黎智英案是本港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年7月被裁定三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開庭後,黎智英親自作供,預計需時15日,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進行主問。黎智英在代表律師引導下,以英語作供,提及自己1980年成立時裝品牌,至1989年出售,同年創辦壹傳媒,他表示當時覺得六四之後是參與傳播訊息的好機會,認為知道的資訊愈多便愈自由,並否認自己是政治人物。
5年後再創辦《蘋果日報》,他指屬於傳媒業務擴張期,並表示《蘋果》有一定核心價值,包括法治、民主、言論及集會自由等。他強調《蘋果》沒有編採政策,亦反對暴力,亦從不允許員工或報紙提及或鼓吹港獨,不容許報章的寫手有港獨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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