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譚得志、陳志全等4人上訴  首有認罪被告上訴刑期

政治

撰文: 區綽彥

發布時間: 3 小時前

最後更新: 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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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資料圖片)

47人初選案早前判刑,45名罪成「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被告,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再有四名被告提出上訴,分別為譚得志、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

認罪的譚得志被判囚四年五個月,就刑期提出上訴;而不認罪的三人,被判囚6年7個月何啟明、被判囚6年半的陳志全和鄭達鴻則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至今共12人提出上訴,當中,除了譚得志,所有人審訊時皆不認罪。

律政司日前確認不就刑期提出覆核。

案件編號:CACC25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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