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回顧過去20年公院事故檢討 公平文化、發言人培訓等字眼一提再提
撰文: 陳展棋
發布時間: 2024/12/13 23:00
最後更新: 2024/12/14 13:28
醫管局因應早前系統性檢討,提出31點建議,並指會成立「管治及架構改革委員會」,當中主打檢討「管治與問責」,釐清各管理層的責任,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表明,「成熟一行推一項」。
不過報告僅屬方向性建議,當局今日(13日)於立法會再被追問系統性檢討的時間表。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改進是持續進行,並非蜻蜓點水。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則表示,會盡快公布建議。
詳細改革方案未出爐,不過過往20多年,每次發生醫療事故政府部門均表明需要檢討。雖然每次檢討的時空不一樣,不過就檢討的說辭,不時一提再提。
其中2007年時,已提及需要就醫療事故秉承公平文化,而今次系統性檢討,亦再提相關說法。至於今時今日的「發言人培訓課程」,2017年鄧桂思案期間,當局亦曾表示會推「應對傳媒及危機管理培訓課程」。
TOPick整合過往二十多年公立醫院的醫療事故檢討,簡列如下:
就醫療事故檢討之說法
2007年
醫管局成立醫療事故通報機制,當局已稱,若調查發現涉及嚴重醫療事件的人員須為事件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考慮採取紀律行動時會秉承公平文化,亦會考慮相關的系統問題、個案情況、員工過往工作表現及其他可原諒的因素等。
2009年
兩年後,醫院管理局表示針對連串醫療事故,會改善現有處理嚴重醫療事故的機制 ,包括設立50人的嚴重事故核心小組,負責調查醫療事故,並設立中央紀律委員會,統一醫院聯網的處分機制。
時任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表示,計劃設立中央紀律委員會,負責檢討極嚴重臨床事故,方便醫院採取紀律行動。
2014年
當局講法再有改變,稱無為處理嚴重醫療事故的紀律處分問題而成立中央紀律委員會。當年指,2019至2014年各有200-300宗人事問責紀錄,重申有既定和恰當的紀律處分安排,而醫管局總辦事處每年會向醫管局大會提交嚴重醫療事故報告。
2017年
43歲女病人鄧桂思因急性肝衰竭而兩度換肝,醫院管理局成立獨立檢討小組,當時小組的聚焦在於風險通報系統,提及需釐清安全及風險管理部門於適時通報事件角色與責任,亦指需設應對傳媒及危機管理培訓課程。
2024年
醫管局系統檢討委員會表示,公院存在權責不清問題,沒有人專職負責質素安全工作; 會訂立公正文化框架,亦即將事故界定為人為錯誤、危險行為、魯莾行為三個級別;就事故成立快速事故應變小組,亦需就著對外公布,設立發言人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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