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甯漢豪:圍封露台經檢查確定安全後可保留 修例頗徹底籲市民勿存僥倖心態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12/22 16:31
最後更新: 2024/12/23 12:47
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並擬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物的一次性申報計劃,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經檢驗後可以保留。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22日)在電視節目表示,現時已圍封的露台理論上需執管,但修例生效之後,只要並非最新的環保露台,一些屬於小型僭建物的圍封露台,經專業人士檢查確定安全後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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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說,現時未有遵辦的清拆令約有3.6萬個,當中大約1萬宗屬於小型僭建,須由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進行檢核。每宗覆核費平均數千元,當局設有3年寬限期讓市民找專業人士檢查,認為是務實做法。
甯漢豪又指,今次修例頗徹底,已於不同範疇提出改動,包括提高罰則及引入新罪行,呼籲業主勿抱僥倖心態、或期望「遲啲會再放寬」,否則若被揭發會被施加較重罰則,「唔值得博」。
至於嚴重僭建,甯漢豪表示,以往可以聲稱「我唔知道」、「上一手留低、唔關我事」等作為辯護理由,惟今次修例不但刪除「唔知」等辯護理由,即使是上一手留下的僭建物,在若干指明日期後仍存在,不論「有無份起」都需要負責,呼籲市民買樓時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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