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安全|火鍋店長期回收食剩湯底 提煉「口水油」再供顧客食用專家:恐產生致癌物
撰文: 羅嘉欣
發布時間: 2024/12/23 16:49
最後更新: 21 小時前
【火鍋湯底/口水油/致癌物】四川一家火鍋店被爆長期回收食剩湯底,提煉成「口水油」再供顧客食用。有專家指出,「口水油」能造成甲肝、乙肝等傳染性病菌的交叉感染;油脂經過反覆高溫,恐產生多種慢性致癌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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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油|火鍋店被爆長期使用「口水油」
據内地媒體《澎湃新聞》報道,四川南充市順慶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指一家火鍋店在湯底中添加了「口水油」,並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調查。執法人員抵達現場後,迅速進入火鍋店後廚區域,經過一番搜查,在廚房角落裡發現了一個塑料桶,桶內盛放著可疑的油脂,且上面還放著一個漏勺。
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火鍋店工作人員支支吾吾,無法提供這些油脂的合法購進票據及資質證明。最終經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火鍋店為提升火鍋口感,自2023年10月起就暗中授意廚師長,將顧客食用後剩餘的「口水油」進行回收、加工處理,並摻入新油中製成火鍋湯底,再次供顧客食用。
目前南充順慶區市場監管局已通報了相關情節,該案已被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口水油|「口水油」具嚴重危害性
據了解,「口水油」主要是指對剩余食物底料中的油脂進行回收和重覆使用的油脂,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具有嚴重的危害性:
- 可能造成甲肝病毒、乙肝病毒等傳染性病菌的交叉感染;
- 油水中的食物殘余、唾液酶等物質容易發生水解和氧化導致油脂酸敗、滋生細菌;
- 油脂經過反覆高溫,有害的反式脂肪酸會增加,產生多種慢性致癌物質,危害人體健康。
「口水油」屬於廢棄食用油脂,是内地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質,屬於刑法概念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使用「口水油」這一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並用於出售,不僅嚴重違反了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更威脅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根據内地法律,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地溝油|地溝油或劣質花生油黃曲霉素含量超標 易誘發肝癌
肝癌是亞洲常見癌症之一,亦是本港第3號癌症殺手。肝癌權威專家、本港外科專科醫生潘冬平曾指出,長期吃劣質食用油,可引致肝癌。
潘冬平表示,內地肝癌發病率冠絕全球,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全球每年逾80萬肝癌新症中,中國就佔了近半達39萬;而「地溝油」或許是造成此現象的可疑因素之一。其中黃曲霉素常見於花生及發霉食物,可形成肝癌細胞, 已被世衞劃定為一級致癌物,惟內地地溝油或劣質花生油不時被驗出黃曲霉素含量超標。故相信內地人日常飲食時,或不時攝取了該種毒素,以致容易誘發肝癌。
另外,消委會亦提醒市民,食油脂肪酸有好壞之分,其中飽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都會增加體内壞膽固醇水平,增患心血管病風險。在煮食油炸時,如出現以下情況,建議將食油棄置並及時更換食油:
- 當油炸用食油顏色明顯變深;
- 出現明顯油膉味;
- 於油炸溫度出現冒煙或油炸時出現不易消散的奶白色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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