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政府刊憲禁依托咪酯等毒品 禁毒專員:立法可加強阻嚇力
撰文: 施雯雯
發布時間: 2025/02/14 10:46
最後更新: 2025/02/14 13:23
▲ 政府今日刊憲,將「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資料圖片)
【太空油 / 危險藥物 / 毒品】政府今日(14日)刊憲,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將「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即日生效,管有和服用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禁毒專員李基舜在電台節目表示,販運毒藥罰則最高判處終身監禁,相信立法後會加強阻嚇力,提高市民及青少年的警戒心,有助減少吸食情況。
至於會否令太空油地下化,他表示不擔心,由於吸食毒品一向較為隱蔽,會加強求助熱線服務,鼓勵吸食者主動求助,社福機構將會主動找出隱藏吸食者。
對於政府同時將依托咪酯類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和異丙帕酯列為毒品,李基舜指,類似物與依托咪酯化學結構相近,有麻醉作用,而政府過去化驗太空油驗出約4公斤相關物質,屬於少數,但仍要「防患於未然」,避免毒販將相類似的化學物質加入太空油。
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總幹事伍家順指,太空油已在香港流行超過2年,如何去買、如何去吸食等資訊遍佈年青人圈子,惟要在短期內杜絕未免過於樂觀,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後會起阻嚇作用,立法是利多於弊。
伍家順提議引入3層預防機制,針對高危青少年的家長、教師、同學;有吸食電子煙及朋黨行為的高危青少年及正在吸食太空油的年青人,進行不同程度介入,並提供工作坊等資源,加強家長及教師認清太空油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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