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短訊|通訊辦懷疑有人使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 發送「#」字頭詐騙短訊
撰文: 梁巧恩、施雯雯
發布時間: 2025/02/14 17:57
最後更新: 2025/02/17 15:50
▲ 通訊辦懷疑有人使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發送「#」字頭詐騙短訊。
近日有市民收到懷疑詐騙短訊,內有疑似釣魚網站,但發送人名稱以「#」字開頭。通訊辦回應指,近日有接獲市民查詢,稱收到以「#」號開頭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的懷疑詐騙短訊。已隨即聯絡當事人及與相關電訊商展開調查。不排除有不法份子使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發出訊息,正聯同電訊商及警方作進一步跟進。
並進一步強調,只有已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才可使用其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而電訊商會攔截由非已獲認證的發送人透過互聯網發出的偽冒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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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短訊|以「#」號開頭短訊也不可靠? 市民如何自保
發訊機構必須向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提交申請及所需證明文件,經審批後方可成爲「已獲認證的發送人」,並使用「#」號發出短訊。市民可在「短訊發送人登記冊」內,查閱已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
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任何人如沒有適當牌照管有或使用任何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或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即屬違法。任何人參與該等非法活動即違反條例第8(1)條,並會遭受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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