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通|私家醫生憂增工作量 醫衞局研與私營診所系統連接
撰文: 施雯雯
發布時間: 2025/03/20 11:33
▲ 家庭醫生林永和支持修例,但指部分年長醫生或面對困難。(資料圖片)
醫務衞生局公布,《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周五(21日)刊憲,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將病人資料存入醫健通戶口,若不執行可被起訴。家庭醫生林永和支持修例,但指部分年長醫生或面對困難;醫務衛生局副秘書長許澤森則表示,會研究跟第三方機構合作,協助醫生上載資料。
家庭醫生林永和今早(2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支持修訂,認為使用醫健通可幫助醫生日常診症,不少私家醫生都陸續應用,毋須只依賴病人口述病歷。不過,他指有部分較年長的私家醫生開診多年,未必有用電腦存放病歷,在更新系統上或面臨困難。另外,不少私家診所使用的電腦病歷系統未完全與醫健通銜接,無法上載病人藥物、診斷等資料。
他又指,昨日政府公布《條例草案》後,不少醫生都有討論有關罰則,他認為罰款起訴是最後策略,相信如解決系統銜接後,大家都會樂意配合,包括上載及閱覽資料,亦明白使用醫健通是大勢所趨。
醫務衛生局副秘書長許澤森指,近年醫健通的使用度上升,6成閱覽者都是私營醫護,而大部分醫療紀錄均來自公營醫護系統,反映私營醫護未夠積極上載。而今次修例提出要上載的指明重要健康資料,包括藥物敏感史、 疫苗接種紀錄、 診斷的醫務紀錄及放射影像報告等,對醫生診斷有重要參考作用。
他指,明白部分私營機構或有缺乏人手等困難,故會靈活處理,例如會研究跟第三方機構合作,協助一些手寫病歷的診所上載資料。又指,有不少醫生使用醫健通以外的第三方電子系統,政府會直接銜接該系統的資料。
被問到醫健通用戶可否選擇只披露部分醫療資料,許澤森表示,完整的醫療紀錄對病人接受治療非常重要,市民不應選擇性地存放資料,但可以決定紀錄的存取權,若市民有疑慮,可與醫護人員商討是否上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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