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安全|棚架未搭好已獲簽「棚紙」確認安全 申訴署揭有承建商「慣犯」6年被定罪77次

港聞

發布時間: 2025/04/16 13:43

最後更新: 2025/04/16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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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致命工業意外頻生,申訴專員公署調查職安健監管工作。

近年致命工業意外頻生,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職安健監管工作,揭發多宗涉及竹棚架、吊機及吊船等的個案,有「合資格人士」未妥善檢查裝置或機械便簽署相關表格確認安全。公署斥有關做法荒唐,促請勞工處加強規管以杜絕提前簽紙的情況。

申訴署今日(16日)公布一項關於監管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主動調查結果。公署指,由2018年至2023年6年間,建造業共發生108宗致命意外,佔所有行業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逾8成。

公署發現,多宗涉及進行竹棚、吊機及吊船等高風險作業個案中,合資格人士未有妥善檢查裝置或機械,便貿然簽署指定表格確認安全,甚至預先一次過簽署多張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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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次實地視察中,公署發現合資格人士簽署「表格五」(俗稱「棚紙」),確認已檢查棚架而檢查結果是棚架處於安全操作狀態,但檢查日期一欄竟寫上未來日期。另一宗勞工處接到投訴後調查的個案,合資格人士在搭棚前已簽署「表格五」。

另有一個工人高處墮下死亡的個案,勞工處調查發現,安全帶扣住的金屬纜綁上有一些繩結,令安全帶尾繩無法通過,需要解扣避開繩結再重新扣上,即金屬纜未能提供連續不斷的繫固點。公署調查指,涉事金屬纜經註冊專業工程師檢驗及簽署,但該工程師指是在五金舖檢驗,並不知道工地現場會如何使用該金屬纜。

另一宗涉及起重機的致命工業意外,勞工處調查發現,兩名身為註冊專業工程師的「合資格檢驗員」簽署指定表格,但並無進行所需的測試及檢驗,勞工處已將事件的調查資料轉介予工程師註冊管理局跟進。

申訴專員陳積志指,涉事合資格人士往往會以一時不小心作為藉口,惟涉及個案眾多,懷疑未檢查先簽紙的情況在業內普遍存在。他指出,在2018至2023年期間,建造業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罪成者,每年平均罰款只有8,000多至1萬多元,相對高昂的工程費用和巨大金錢收益,形容阻嚇力明顯不足。其中被定罪最多及次多的兩名承建商,在上述6年間分別被定罪共77次及56次,公署直斥部分承建商是慣犯、視法例如無物,漠視職安健的程度「令人震驚」。

公署表示,必須嚴肅追究刑責,以法律制裁違法人士,建議勞工處研究就各項高風險作業指定檢查清單範本,要求合資格人士備存檢查記錄,並引入抽查機制;長遠建立電子平台,讓承建商上載其檢查記錄,從而杜絕提前簽紙的情況。

勞工處回應表示,已按申訴署的建議展開跟進工作,4項工作包括計劃在今年下半年試用小型無人機協助執法,並研究引入語音轉文字技術以協助錄取口供,提升前線人員執法及蒐證的成效;擴大安全委員會會議的參與範圍,涵蓋高危及安全表現欠佳的私營地盤,以加強風險監控;增加對安全從業員的監察,讓他們更嚴謹履行職責;以及加強監管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營辦機構及導師的表現等。勞工處稱,除了上述措施外,亦會研究及跟進公署其他建議,以及加強與發展局和屋宇署的合作。

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報告所指的簽文件問題一直存在。他指現時的分判制度,會將監管責任轉移到二三判身上,這些分判商為控制成本會在市場格價,但有經驗的合資格人士收費貴,平價的人可能經驗不足,再加上一個人可能要巡多個地盤,部分人士巡查質素成疑。

他建議由大判集中監管、聘用合資格人士檢查和簽署表格五,如有問題責成二三判立即處理。

何炳德又披露,另一問題是香港的施工期不合理。他指監工可能需要花整日仔細檢查,而棚架在施工期可能有損壞,理應需要停工修理後再使用。但香港「四五日起好一層樓」,並無足夠時間讓監工巡查和修理,導致時有甩漏釀成意外。

勞聯立法會議員周小松則強調,勞工處必須考慮加設抽查制度,並建立電子平台上傳紀錄杜絕造假。工聯職安健協會建議,對明顯犯例及屢犯不改的承建商處以嚴重判罰甚至吊銷牌照,加強阻嚇力。

此外,申訴署自2022年9月公布是次主動調查行動,直至今日才公布結果。陳積志解釋,是次調查報告涉及審閱40箱、總共超過9萬頁的文件,工作量龐大,公署亦提出了40項建議,屬近年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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