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抽脂 4 大危險性

休閒

發布時間: 2014/10/21 16:00

最後更新: 2014/10/24 11:29

分享:

分享:

近年,抽脂手術每隔一段時間,便有意外發生。抽脂常被誤會是「減重」捷徑,但其實一般診所進行的抽脂手術,為顧及安全,每次不能抽多於 20% 體表面積,抽脂量亦以 5 公升為限,並不存在抽完脂即刻全身瘦晒的可能。

既然抽脂主要不是為減重,究竟進行這美容手術的真正作用為何呢?答案是:塑形。更正確點說,進行抽脂手術的先決條件是:一、當事人曾嘗試過運動減重等方法,本身存在減肥動機;二、如身體局部位置有脂肪難以消滅,例如常見的中腹、下腹、大腿外側、臀部等部位,有需要才局部應用抽脂手術作為輔助,使產生塑形作用,改善身體綫條。

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應純原強調:「抽脂手術一般適宜用於 BMI 體重指標 25-35 的偏肥個案,因為對身體也有生理性好處,研究發現在心血管功能、運動機能、膽固醇控制,以致血糖及葡萄糖耐受性等方面,術後都會有正面改善。」

他說,不要以為脂肪愈抽得多愈好,事實抽脂愈多,愈會增加手術風險。「在非醫院的診所環境進行抽脂手術,基本建議以每次手術不抽多於 20% 體表面積(計算是一條手臂 9%、一隻大腿 9%、一個腹部約 15%、一個背部約 20%)、抽脂量不多於 5 公升,且手術時間不多於 3 小時為準則。而假使手術要抽超過 20% 體表面積,或抽脂量多於 5 公斤,因麻醉風險較大,應在醫院設備下才進行。」

分析抽脂 4 大危險性

抽脂手術的儀器需求,基本就是抽脂管及腫脹液。抽脂管直徑有 3-6 毫米,備有大小不同針頭,以腹部抽脂為例,通常只需在腹部開 3 個小切口已可置入抽脂管,移動針頭便可平均抽走預計範圍的體表脂肪,術後多不留疤。

問心,抽脂手術要麻醉、要注射、要刺入抽脂管,可想而知存在危險性,建議術前應作以下 4 方面考量:

1. 麻醉危險性:任何需進行麻醉的手術,整體都會有 30 至 50 萬分之一的死亡風險。

2. 腫脹液危險性:假如麻醉劑成分利多卡因用量過多,存在抑制心血管及神經系統的可能。

3. 心血管危險性:抽脂會製造大面積的皮下傷口,血液體液由此滲出可能會影響體內血液循環,出現休克風險。再者,抽脂過程無可避免會傷及局部血管,若脂肪粒子走入血管,亦可能會栓塞血管。

4. 手術燒傷危險性:抽走脂肪的過程會傷及一些皮下組織,亦即會在皮下製造大面積的傷口,而任何對皮膚組織的破壞損害,都叫做燒傷。這大面積的皮下燒傷傷口一樣會流血、滲出體液,會有感染風險,故手術位置術後需要穿着壓力衣 2-4 周,亦需要服用抗生素及止痛藥,以及多臥床休息,一般 24-48 小時可停止滲血。但亦有個案可能有皮膚局部缺氧、深層燒傷、深層靜脈栓塞、皮下滲血過多、刺穿內臟組織等的風險,一般抽脂手術死亡率約為 5 至 10 萬分之一。

抽脂 7 大安全指引

1. 術前對病人安全性要有足夠評估。

2. 抽脂手術前要在皮下注射適量的腫脹液。

3. 抽脂過程要嚴密鑑察所抽液體,以及病人心血管系統穩定性。

4. 要審慎維持病人血液循環,以少於 5 公升抽脂量對血液循環影響較低。

5. 如大面積抽脂量多於 5 公升,宜在醫院設備下進行手術並留院觀察。

6. 手術時間如多於 1 小時,最好在下肢加壓力泵設備,以加強血液循環。

7. 腫脹液中的利多卡因濃度,不可多於每公斤體重 35 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