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fb 賣貓 無王管?
發布時間: 2014/11/24 15:06
最後更新: 2014/11/24 17:01
本港屢次揭發環境惡劣及不人道的黑心寵物貓狗繁殖場,法例上如何監管成為社會關注問題,店鋪及家居私人繁殖監管尚且難管,近日有團體發現有人利用facebook平台買賣寵物貓,擔心成為無王管的灰色地帶。
香港動物報今日在fb發表的文章「利用facebook賣貓離譜!」,指有人在社交平台facebook還開設專頁兜售孟加拉幼貓,可經電郵、WhatsApp或fb訊息購買,變相將住家繁殖或私人繁殖者多了一條「搵錢出路」。
文中指,現行法例並未對這類「賣家」有任何規管,不少為了謀取最大的利益的人類,更會不斷替貓狗催生繁殖,為求於一年能生育兩胎以上。另外,文中亦提到,不少人為賺錢,更不管貓狗是否父女或母子,讓牠們亂倫及近親繁殖,因而產生許多出生便有病或缺憾的貓兒狗兒,有可憐的小生命更會因先天健康問題,被折磨牠們一生
事實上,近年社會就修訂《139B動物繁殖及售賣條例》爭議不絕:
(一)現行法例的漏洞
根據現行的《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第139B章),售賣自養寵物毋須領取寵物售賣商牌照。因此,有部分繁殖者利用此灰色地帶,在家繁殖出售寵物牟利。
(二)提議的修訂
漁護署於2012年提出把登記牌照分為「甲類」、「乙類」及單次動物出售許可證。
在住所有4隻或以下未絕育雌性寵物,出售寵物時要先領「甲類」牌照。
在住所有5隻或以上未絕育雌性寵物,出售寵物時便要領取「乙類」牌照。
至於單次動物出售許可證,則適用於主人出售其寵物的下一代,但主人需已飼養該寵物至少4個月。
(三)修訂法例有效用?
「甲類牌照」容許只繁殖4胎或以下的寵物繁殖者,領取「家居動物繁殖者許可證」,而且不限發牌數量,繁殖者可以分拆多個單位繁殖大量寵物,令問題始終未能解決。
而且,近年fb或Instagram等網上平台愈來愈方便,就算買賣死物,亦未有完善的法例規管,用網上平台出售寵物隨時成為另一個「灰色地帶」,但修訂條例中未明顯函蓋這相關情況。再者,現時立法會仍未有就修訂建議何時完成有明確的時間表。
在此之前,說到底,唯有靠市場力量作出抵制。有意購買寵物前請三思,究竟會否間接幫襯黑心繁殖場或不法商人?近年社會不少聲音鼓勵寵物領養,既可讓更多被遺棄的小動物提供一個家,又可打擊黑心繁殖生意,豈不一舉兩得?
相片來源:香港動物報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