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士勁OT 每周加班40小時
發布時間: 2014/12/17 10:49
最後更新: 2014/12/17 10:53
工聯會職安委調查發現,36%人每周超時工作逾9小時,當中近8成為教師、律師等專業人士或管理層。有核數師指,因人手不足,3個人需處理8至10人的工作,旺季時每周加班逾40小時。
工聯會職安委今年4至8月,以網上問卷訪問916名在職者,發現有85.4%人因超時工作逾9小時而產生壓力,當中有近8成人為專業或管理人員;且有7成人因工作壓力致身心出現負面影響。
核數師陳小姐表示,原本上班時間為朝九晚六,但在3、4月旺季時不時需加班至凌晨12時才下班,甚至要「通頂」翌日7、8時,睡不足兩小時,早上十時多便再要上班,陳小姐原本每周只需工作五天,但在周六、日也要回公司工作。
陳小姐坦言,旺季時每周超時工作逾40小時,沒薪金補償,平均每周只有約8小時補假。她稱,公司人手不足,本來由8至10人處理的核數工作,現時只由3人負責,令同事們疲於奔命,雖已多次向僱主反映,但未有改善。
律師王先生指,平日朝9晚8工作,期間需與客人會面,用膳時間通常不定時,所以行內人士普遍患胃病。因律師工作專業,凡事需親力親為,所有法律文件都花大量時間核對以免出錯,下班後又需回覆客戶查詢,變相24小時工作,令壓力甚重。
教育界亦是加班重災,於津貼小學任教的余先生指,每早約7時便要回到學校,但須留校改簿或開會至晚上7時才離開。回家後仍需批改功課至晚上10時多。余又指,教師們需跟進學校維修工程等問題,甚至假日抽空陪學生參與外展活動。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對於主要以勞力及時間賺取薪金的行業,如建造、運輸及服務業的員工,若長期超時工作,僱主應作合理補償,故現時社會亦倡議制定標準工時。然而,知識型工種或從事創作的人士,因工作性質關係,較難嚴格釐定標準工時。
對於有僱主視員工超時工作是理所當然,鍾劍華指,這是本港環境競爭大,以致社會風氣不健康。大家均認為超時工作是拼搏表現,而在這種氣氛下,令準時下班的人感到壓力。
中大社工系副教授黃洪則指,本港工時長,主因勞資權力不平衡,工時往往由僱主單方面決定。黃又稱現時服務業一般以月薪計,工時長,令員工時薪偏低,部分僱主亦將原本由三、四名員工的工作,只安排兩名員工去做,加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