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審裁處將申索佔中損失案 轉介區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1/05 14:18

最後更新: 2015/05/0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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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名市民和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組織或參與佔中人士,索償因佔領行動阻礙正常工作導致的損失,由700至5萬元不等,審裁處將11宗申索案件,全部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審裁官在庭上表示,有關案件的訴訟原因相當複雜及有新意,過往無案例,涉及的法理及事實亦錯綜複雜,法庭作出的決定,將對香港社會影響深遠,而案件與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成立目的亦不符。


審裁官將案轉介區域法院,而並非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提出的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裁官指,由高院處理案件,訟費較高,決定轉介區院,認為最終裁決亦有指引性;又呼籲申索人不用擔心,有需要可申請法援。


戴耀廷在庭外表示,裁決平衡雙方觀點;但多名申索商戶則認為不公平,擔心未能負擔高昂律師費,不排除撤銷索償。


有份申索的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則表示,會繼續打官司,批評戴耀廷用法律程序欺壓他們;的士司機團體正考慮會否繼續申索,形容與法律學者打官司,是小童與大人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