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facebook「打卡」要坐5年監?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1/20 12:55

最後更新: 2015/01/2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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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機組人員許可,乘客切勿於飛機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的電子產品。(圖片來源:阿聯酋航空)

不少港人喜歡「打卡」及「tag人」,容易洩露私隱,更可能會惹上官非。

台北一名中年男子在飛機準備起飛時,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打卡」,結果被朋友截圖向民航局舉報,成為台灣首宗在飛機上打卡的違規案件。

根據台灣的《民用民航法》第43-2條規定,航空器關閉機艙門並經機上工作人員宣布禁用開始,直到開啟艙門前,都不得於飛機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違者最重可判5年以下拘役,並可罰最高15萬元新台幣。

台灣TVBS新聞報道,該名男子早前乘搭飛機前往香港,在飛機起飛前沒有關掉手機,反而用手機拍攝窗外景色,還在飛機起飛時將影片上傳至Facebook並「打卡」,豈料被朋友發現後向民航局檢舉,該名男子近日收到法院傳票必須出庭,案件將擇日開審。

報道還稱,另外一名年輕男子,從高雄搭乘內陸機前往台北桃園機場,在飛機準備起飛時於通訊軟體LINE的群組中發出「我要起飛了」的訊息後,同樣也遭群組內的朋友檢舉,也要上法庭應訊。

香港暫時沒有「打卡」被告的案例,但台灣在2014年間,被揭發在飛機起降間「打卡」或通電話的案件就有5宗。

其中一宗發生在去年3月,台中市58歲張姓男子搭乘復興航空時,在客機關閉艙門、空姐宣布禁用通訊器材後,仍繼續用手機和朋友講電話,被「空少」勸阻仍屢勸不聼,最後被台中地院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罰6萬台幣,緩刑兩年。

台北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曾表示,手機的無線頻率可能影響到飛機的導航系統,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雖然歐美部分國家已經放寬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但絕大部分國家的航空法規仍未鬆綁。

TOPick 奉勸大家,為了安全着想,上機後還是遵照工作人員的指示,關上電話或轉用飛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