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具威嚇性手法促銷 美容中心3職員被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2/13 17:36

最後更新: 2015/02/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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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為悅己者容。一名女士擬參加一個千多元的美容療程,先被說改買另一個1萬多元的美容服務,繼而在接受服務期間,被指其臉及頸患上具傳染性的疾病,可能引起病變甚至癌症,騙再做一個收費9萬多元的美容療程,及後發覺受騙向海關投訴。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深入調查後,前日(11日)在有關美容中心拘捕3名年齘介乎29至49歲女職員,分別是美容中心的美容總監、區域經理及療師,涉嫌以具威嚇性手法促銷美容服務。
 據悉,女受害人事後曾向醫生求診,證實「乜事都冇」,疑因未能討回費用向海關投訴揭發事件。
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指出,這類騙人選購高昂美容療的不良美容中心,主要手法有4招,分別是「平價招徠」、「籠牢困獸」、「疲癆轟炸」及「危言威嚇」,案中女事主是被人以「危言威嚇」下先後簽下過10萬元的美容服務。
許偉明監督呼籲美容商戶及美容從業員遵守法例,在銷售美容服務時,切勿向顧客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以不當影響;而消費者亦需清楚明白自已的需要及經濟能力,如不欲購買有關美容服務時,應堅決拒絕。
與會的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指揮官楊穎欣指,《商品說明條例》之「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是在2013年7月419日生效,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過去共有95宗成功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