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規管合約無助減工時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3/22 18:32

最後更新: 2015/03/22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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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日前建議,立法規管僱傭合約中須列明工時、休息時間及OT補水等項目,職工盟認為此舉無助改善長工時,又擔心僱主更改合約,加長工時以逃避付加班費,而僱員議價能力,根本無法反對。

工盟指,標準工時的委員會的目的是討論如何規管工時,現在竟打算用「掩眼法」濛混過關,做法令人憤怒。

他們又指,很多旅巴司機每日工時長達14至16小時,惟其合約未有清楚列明工時水平,或只會訂明每小時的工資水平,擔心日後或者要被迫簽署每天工時24小時的合約,才能確保僱主擁有絕對彈性。

職工盟認為,委員會應清楚表明要立法訂立標準工時、加班補水及最高工時,特首梁振英應馬上承諾立法標準工時,並交由委員會討論法例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