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認拖欠34萬薪金 官指適宜判監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3/25 12:50

最後更新: 2015/03/2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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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會議成員、商交所主席張震遠被控欠薪及未有按勞資審裁處命令支付薪金等款項兩罪,涉款約34萬元,張今日承認兩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她指判處監禁亦屬適宜,強調不排除任何判刑可能。

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判,辯方一度要求於24小時內支付,及調整保釋金,指他不會逃走,裁判官最終要求被告今日下午4時半前支付5,000元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