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按摩非禮女學員 游泳教練囚8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4/02 13:36

最後更新: 2015/04/02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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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男教練林德明(50歲) ,疑藉詞為20歲女學員按摩,帶她到時鐘酒店摸胸非禮,早前遭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今日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案情嚴重,但考慮到他背景良好,對香港游泳界有貢獻,判其入獄8個月。


被告林德明,被控於2013年8月某日在北角歌頓道維多利亞酒店一房間內非禮女事主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