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時薪六千?調解的三大要點
職場
發布時間: 2015/05/31 22:00
電視劇的調解員像是全職作調解,但其實在香港,調解工作多是兼職或義務性質,調解員本身各有正職。他們是以獨立人士身份,協助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避免對簿公堂。
1.調解員有兩大類
香港調解學院院長鄭會圻表示,調解員主要分兩大類。
第一類是家事調解員,需具備律師、心理學家或社工背景,再修讀64小時的家事調解訓練課程及通過考試(考試範圍包括個案應用)。
為甚麼調解家庭糾紛要有特別分類?鄭會圻指家事調解須特別顧及調解雙方的情緒和當中有否牽涉家暴等。
不少家事調解個案涉及到爭取子女撫養權,就算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個案仍要呈交法庭。而且就算個案完結,由於案中關鍵子女仍會繼續成長,因此須關顧的地方跟一般調解個案不同。
而第二類是一般調解員,負責處理家事以外的個案。他們本身可能是建築師、測量師或其他專業人士,調解員名單上會清楚列明他們的正職,方便律師和客人搜尋和挑選符合個案需要的調解員。
2.收入不穩定
電視劇並未提及調解員的收入,現實中調解工作收入由數百元至5、6,000元1小時不等,也可照個案計算。
不過調解工作不算穩定,有人長期接不到個案,亦有人的個案多得要排期2至3個月。
3.調解員3大條件
除了通過考核,鄭會圻指,調解員須具備三大條件:
1. 耐性:用心聆聽調解對象說話;
2. 專心:留意個案中任何蛛絲馬迹;
3. 堅持:「調解員要盡力讓調解雙方覺得有傾下去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