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發局「年度藝術家獎」評審爆內情 「零票」勝出?

City

發布時間: 2015/04/12 20:14

最後更新: 2015/04/12 20:24

分享:

分享:

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主辦的「2014香港藝術發展獎」將於本月24日舉行頒獎禮,卻爆出藝發局內定「年度藝術家獎項」有黑箱作業及搬龍門之嫌,得獎名單並非經評審的結果,引起評審不滿集體辭任。

今屆「香港藝術發展獎」電影界別專業評審之一的四維出世,今日在《明報》副刊專欄發表名為《給林超賢的公開信》的文章,揭藝發局正、副主席等人組成的總評審團,推翻專業評審決定「年度藝術家獎」從缺的結果,要求個別評審重新考慮結果,其後指總評審團決定將獎項頒給《激戰》導演林超賢。

電影界別評審小組對此表示不滿,決定全體請辭評審的工作及撤回所有獎項評分。

有報道引述藝發局回應承認事件,強調總評審團有最終決定權,又指對有評審違反保密守則表示遺憾。

有電影界別評審公開撰文給電影《魔警》導演林超賢,揭發是次藝發局風波。(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根據四維出世的《給林超賢的公開信》,藝發局決定今年的「年度藝術家獎」得獎名單的過程,原來大有內情:

1. 候選人自己報名

文中指,評審不知道最後6名候選人的入選機制,後來查詢才知道有部份是自己報名參加的。

有些候選人是自己報名參選的,有些是藝發局提名委員會提名的,而獲藝發局提名的候選人,當事人並不知情。評審小組得知,陳果和林導演閣下,是藝發局提名的,其他的人,我們不得而知。

根據藝發局網頁,香港藝術發展獎的「年度藝術家獎」接受公開提名,和「藝術界別提名小組」提名,提名人不能為被提名者本人。

2. 評審評分前不予DVD

5名評審接受任名後,藝發局只寄出一份詳列6名候選人2014年度作品的會議文件,沒有附上作品的DVD。四維出世表示,評審小組要特別向藝發局提出要求,藝發局才速遞上DVD。

大抵藝發局認為,評審小組可以看看候選人的履歷CV,就可以決定獎項屬誰...藝發局對這個獎項有幾嚴謹和尊重,可見一斑了。

3. 年度作品日期涉「搬龍門」

評審收到藝發局文件,指評審只要評核候選人在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內創作及發布的年度作品,不落入這年度的,不作考慮之列。

文件附表聲明,指林超賢執導的《激戰》於2013年8月公映,屬於2013年作品,不落入2014年度作品考慮之列,其年度作品為《魔警》。但當評審小組作出獎項從缺的決定後,藝發局以《激戰》片上映日期為2013年8月到10月,將《激》片加入林的年度作品。

四維出世在文中批評藝發局做法對其他參賽者不公:

評審小組成員認為,年度作品的日期應以首映日計,否則有影片不斷加映特別場,映期橫跨3或4個年度,就可以年年入選,對其他參賽者十分不公平。藝發局臨時搬龍門,當然沒有事先發DVD給我們,有評審沒有看過《激戰》,或印象已非常模糊,無從審議。

相片來源:《激戰》海報

4.推翻評審決定

1月28日是5位評審首次會議。四維出世在文章中指,首輪評分林超賢、岸西和陳果得分高於另外3名候選人,但第二輪討論中,認為林超賢、岸西和陳果各有不足,通過獎項從缺。

其後個別評審分別接到藝發局的電話,指希望今年可以把獎項頒出,盼評審小組重新考慮。3月中,評審收到藝發局的電郵「通知」,指總評審團決定將「年度藝術家獎」頒給導演林超賢。

三月中評審們收到藝發局的電郵「通知」,指總評審團提出因評審小組在電話聯繫時「沒有一致性決定」的關係,「決定」把獎項頒給首輪評分表最高分的林導演閣下。評審小組成員當然十分憤慨,全體請辭評審的工作。

總評審團由藝發局歷屆及現屆正、副主席,包括有藝發局主席王英偉、副主席殷巧兒、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等6人組成。

四維出世在信中批評:

隨便馬虎頒一個獎,或是獎項從缺,哪一樣更能「激」勵業界發憤圖強,評審小組自有其專業判斷。全體評審繼而再一致通過,總評團只能通過、或者否決我們的議決。如果否決的話,獎項只能是「從缺」,他們不能凌駕評審小組的專業性,不跟程序,隨便依其喜好選一人頒獎,不論被「挑」中的是誰都好。

藝發局主席王英偉為總評審團其中一名成員,推翻專業評審決定,將獎項頒給林超賢。(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5.零票者勝出

首輪評分林超賢得分最高,但首兩名候選人的評分差距僅0.1分;但第二輪討論後再投票,3票獎項從缺對1票投給陳果。換言之,藝發局決定的得獎者林超賢,是「零票」勝出。

四維出世在文中指:

當時評審成員認為,如真的要頒獎,有的會選陳果,有的無所謂,有的堅持從缺,很不幸地,從來沒有評審會願意投林導演閣下一票。

 

評審小組全體最後再一致通過,如果如此不幸的情况發生,全體評審將會退出評審小組,藝發局頒的這個電影界別的「年度藝術家獎」,包括「藝術新秀獎」,一概與我們五人無關,以及我們五人一致同意撤回所有評分,總評團指根據首輪評分表最高分而決定花落誰家這個說法,將會站不着腳,因為沒有法理的地位。

他又指,「如總評團的權力可以隨便凌駕任何藝術評論、舞蹈、戲劇、電影、文學藝術、媒體藝術、音樂、視覺藝術及戲曲這九大界別的專業評審小組,我敢保證,以後再沒有認真的藝術工作者會願意擔當藝發局的評審。這樣禮崩樂壞的政府,隨便找幾個建制派的議員當橡皮圖章好了。」

四維出世在文呼籲林超賢拒絕接受獎項:

我在這裏作出公開的呼籲,請你拒絕接受這個沒有「程序公義」及「沒有認受性」的獎項。接受這個獎項,是藝發局對你人格的污衊,陷你於不義。

林超賢曾回覆傳媒查詢時則表示,相信爭議涉及內部運作,不理解當中細節,沒有什麼可以評論。

 

話你知:藝發局每年獲公帑資助逾億元

香港藝術發展局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獨立法定機構,負責籌劃、推動和支持本港藝術。根據《2015年財政預算案》民政事務局的開支預算,藝發局每年獲民政事務局逾億港元的財政撥款,2014至2015年度藝發局獲1.29億元的資助金,來年資助金預算有1.24億元。

由藝發局每年主辦的「香港藝術發展獎」亦由公帑資助,每年頒發「年度藝術家獎」和「藝術新秀獎」等七大獎項,予舞蹈、戲劇、電影、媒體藝術、文學藝術等9個藝術界別中傑出表現的藝術工作者,本年度的「年度藝術家獎」新增設獎金港幣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