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台北嚴懲棄養動物 終生無得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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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5/07 08:00

最後更新: 2015/05/1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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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柯文哲facebook)

養寵物是一世承諾,說千萬遍也阻不了遺棄,就嚴懲吧!台北市長柯文哲公布重罰遺棄動物者,或終生不得再養。對動物友善是文明表現,他說要打造台北成為更好的地方,今次我信了!

善待動物是文明社會應該捍衞的社會價值,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競選時,已表示打造友善動物城市,揚言要把棄養動物者「罰到死」,上任近半年,便兌現承諾,4月底公布10項友善動物政策(見表),既加強規管寵物店、落實絕育及成立動物安養所等,對於棄養動物的懲罰,更加被形容是「動真格」了。

「柯P」(柯文哲綽號,P代表Professor)不止提高棄養動物的罰金,從1至5萬元台幣增加至最少5萬台幣,更罰棄養者終生不得再養!別以為容易走得甩,台北市動用當地逾1.3萬個街頭錄影的監視器裝置,輔助搜證,另下月設檢舉獎金,歡迎市民舉報,至8月更會增設可即時檢舉的手機App。

「柯P」上場後,事事認真執行,民眾及社會整體利益固然要做,對動物問題亦不放軟手腳,他關注的口中所說的「毛小孩」(即貓貓狗狗),這關乎他要打造台北成為一個怎樣的城市。

他在fb帖文指,關懷生命是文明的表現,心靈強壯的人,會懂得保護弱小,尊重生命。動物友善城市是台北市努力要做到的目標,他又在fb引用印度聖雄甘地的名言:「一個國家的道德水準,看它對動物的態度便可以知道」。

一個城市用甚麼態度對待動物,或多或少也反映這是怎麼的地方。養寵物是終生承諾,一旦帶回家後,便要對寵物的生命負責到底,這是人尊重其他生命的表現。但看看現在街道上的流浪貓狗,有多少人是被故意遺棄?且很多時就算找到主人,也有萬般理由辯解,避開檢控。

被遺棄後的動物,下場悲慘,外國早就對遺棄動物刑罰下重手,在德國設有動物保護法,遺棄動物者可被判罰20多萬港元。

美國俄亥俄州一名女子因遺棄35隻貓,被監禁14天及罰款3,700美元,還被法官判罰在森林度過一晚,體驗被遺棄郊野心情!

至於「柯P」重罰惡意棄養寵物者,不准他們再飼養及認養寵物,也只是跟隨外國做法。英國及澳洲,早有因虐待貓狗被判終身不得飼養任何動物的案例。

民眾盛讚終於有一個高姿態支持關懷動物的市長,事實上,若你關心動物福祉,也會留意台灣近年有幾件事情,感動人心且發揮改變社會的力量。例如2013年的電影《12夜》,講述流浪狗被捕捉到收容所後,12天內無人領養便要安樂死的問題,不少人流淚看到完場,在台灣大收旺場,連帶台灣各地動物收容中心的棄養數字也下降。「12夜效應」下,亦帶動台灣立法,今年剛通過於2017年之後,動物收容所要實施「零安樂死」。

上月,台灣一間連鎖寵物店「彩虹魚寵物水族百貨館」,宣布不再賣貓狗,改為只有領養,鼓勵民眾以領養代替購買。本港近年一直爭取設立動物警察卻沒有下文,但高雄市已設動物警察,還招募200多名警員負責處理流理貓狗、虐畜案件。

打造對動物友善形象,既要訂出政策有效執行,並要配合社會文化氛圍,軟硬兼施從而改變人心,建立社會共同捍衞的價值。

回顧本港在這方面又做了多少工夫?每年在愛護動物協會或其他動物團體有多少被遺棄動物,又有多少未及獲領養便被人道殺死?2013年,漁護署捕獲流浪狗隻逾4,600隻,下場不用多說,找到遺棄者又或會提出檢控的,少之又少!

2012年,順天邨流浪貓阿Miu被虐待慘死案,引起哄動,雖然迅速破案,但過後對於加強刑罰懲治棄養或虐畜的訴求,也很快冷卻下來,港府在實際上或姿態上,還是一如既往,有走多一步半步嗎?不見得有吧。

近年本港市民對於動物福祉的意識提高不少,但相比起台灣落實要當善待動物的城市,本港又落後了多少?大家心照。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