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12歲仔獲發行街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5/21 19:05

最後更新: 2015/05/2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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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童肖友懷(懷仔)被內地父母遺棄,自3歲起被外婆以雙程證申請來港,並在香港藏匿9年,期間沒有領「行街紙」或身份證,亦沒有上學。

協助他們的律師下午陪同兩人到入境處自首,懷仔暫時獲發「行街紙」;但外婆就因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被捕,其後獲准自簽擔保保釋,28日後報到。

入境處表示,非常重視有關個案,現階段會先核實該兒童的身份及對其他涉案人士展開調查,如證據充分就會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入境處會在完成有關司法程序後,審慎考慮有關個案的情況和相關因素,包括人道及恩恤理由等,才決定有關遣返事宜。

入境處指任何家庭成員不應為逃避法律責任或其他家庭原因,而使該兒童匿居多年,此舉除了違反香港法例外,亦剝削了該兒童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並對其身心造成深遠影響。入境處會將個案通報內地機關,以便聯繫該兒童的內地父母,若預計在短期內未能將他遣返原居地,入境處會就其留港期間接受教育一事聯絡教育局。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違反逗留條件屬嚴重罪行,在港逾期逗留的訪客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入獄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