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婦大廈大堂跌倒 索償法團500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6/1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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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風而左半邊身體不靈活的六旬婦人毛美菊早前入稟,指於09年10月在其所居住的荃灣安康大廈大堂梯間跌倒受傷,自此害怕再跌倒而無法上落樓梯,且只能短時間站立及步行,婦人的女兒後來因此購入荃灣愉景新城另一單位供其居住。婦人指意外因當日大廈梯間放置裝修用料所致,要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賠償約500萬元。

案件今開審,原告一方於開案陳詞中指,毛於02年中風後左半邊身體雖不靈活,但直至意外發生前的7年間,一直可自行上落樓梯外出。惟意外當日,梯間放置了裝修物料及有沙石,毛落樓梯時不慎滑倒跌傷送院,自此對落樓梯產生恐懼,變得只能留在家中。原告指被告疏忽,需為事件賠償。

惟被告一方指只是毛「腳軟」跌倒,當日梯間亦無存放任何裝修物料,並指意外前後數天閉路電視剛好壞掉,故無法提供片段佐證。

毛今出庭接受被告一方盤問時,被問及於中風後至意外發生前,已多次跌倒,其中兩次更需送院,而左半邊身體的活動能力已近乎零,需依賴輪椅代步。毛否認說法,指之前向醫生陳述傷勢時誇大,只為吸引醫生重視其病情,實際上活動能力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