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牌照局拒發牌予廉航捷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6/25 19:46
空運牌照局拒絕向廉航捷星香港發牌。牌照局指出,年初舉行3場公開研訊,考慮到捷星香港及反對者國泰、港龍、香港航空和香港快運的陳述及證據後,認為捷星香港不符合《基本法》第134條(2)有關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要求,拒絕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有關決定將於7月3日刊憲。
就空運牌照局的決定,國泰航空企業事務董事唐偉邦表示:「對香港而言,這是一個正確的決定。正如國泰航空於研訊期間指出,若航空公司之主要營業地不在香港,就是不符合基本法第134條之規定。而空運牌照局之決定,正能保障作為香港重要經濟資產的航權,能令香港市民以至整體經濟獲益。
2012年由信德、澳航及東航籌組的捷星香港,股東包括澳洲、中國兩地投資者,早前被質疑違《基本法》發牌條件,即公司最終控制權不在本港。捷星香港的董事長是「賭王」何鴻燊二房長女何超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