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承認未能認出施襲者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7/23 11:30

最後更新: 2015/07/2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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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襲案今日(23日)續審,劉繼續於庭上作供。首被告葉劍華的代表律師盤問劉前指出,是次審訊的目的並非為了找出在劉身上發生了什麼事,而是要找出誰需要為今次襲擊而負責,劉表示明白。

律師隨後向劉確認,他無法認出向他施襲的人士,劉表示同意。

主控官今日亦向劉展示一幅從次被告黃志華的手機中搜出的照片,劉指出照片中的是他本人,於案發前出席一次公開活動時被拍下的照片。

涉案兩名被告否認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盜竊等共3項控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