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航拍無人機 豈能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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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7/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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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興航拍,數千元無人機,不少人買得起,如何監管卻令政府頭痛,外地接連出現航拍機變「殺人武器」、航拍機撞摩天大樓又撞人等風波,紛紛擬立法應對,無人機怎能無人管?

科技發展迅速,過往被視為高端科技的玩意,一一變得普及,其中之一就是航拍。何止在海外,本港已有不少航拍發燒友每逢假日出動,到郊外、沙灘把航拍機放到高空進行拍攝,坊間既有不少航拍工作坊,甚至有航拍比賽,互相較量。

但本周在外地,兩宗矚目事件令航拍成為爭議焦點,一名美國青年在家內進行瘋狂實驗,為航拍機加裝自動手槍,遙控在高空連開4槍,他上載實驗短片炫耀,影片瘋傳惹公眾譁然,航拍可變遙控「殺人武器」,怎能不監管?

另一宗則在台北,一段航拍機撞到101大樓再墜落空地的短片,亦在網上瘋傳,更甚的是,101回應指類似事件在過去一個月內已有3宗,其中一宗更差點傷及途人!為此台北市長柯文哲稱,不能再讓航拍無法規可管,擬進行立法。

航拍的意外事件,固不止這兩宗,之前亦有航拍機撞到知名景點,如米蘭大教堂等,爭議聲音已愈來愈大,是否要多加立法規管這些小型無人機、多設限制?

多設限制固然有利有弊,小型無人機體積輕型、成本低廉,更重要是用途廣,私人玩樂的攝影用途只是其中之一,又可有利商業,除了電影拍攝外,又可用於農業,如噴灑農藥、施肥,甚至在物流業也大派用場,亞馬遜已積極發展以無人機送貨,大大提升速度。

甚至在測量等方面,亦好使好用,已被用作土地測量、生態研究、氣象監測,又或到地底、水底設施進行檢查工作等,外地更把無人機用於救火救災之上,傳遞影像、送遞救援用品等。若從發展角度來說,自然是管得愈少愈好,令市場與科技有更大自由度發揮。

只是,若不監管,爭議會否減少?有關無人機的非議,實不斷增多,其一是私隱問題,它們已成為狗仔隊採訪的「好幫手」,卻是明星的噩夢,美國歌手如Miley Cyrus、Kayne West等,皆曾投訴有航拍機在其住所上空徘徊,後者更激動指摘,航拍機拍攝其女兒在家中游泳。

其次是公眾安全。當大家看到一架架航拍機在自己頭頂上飛,也會擔心會否突然「禍從天降」吧?上月底的美國西雅圖同志遊行,一架航拍機便在撞向高樓後,墜落遊行人群,一名25歲女子因此「中頭獎」,幸無生命危險,但已夠驚險。

更甚的還有國家安全問題,若一名青年簡簡單單就可把航拍機變遙距開槍的殺人武器,那麼,會否被壞分子藉此進行恐怖襲擊?襲擊政要?早前美國總統居住的白宮、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官邸,便相繼遭航拍機闖入,足以令兩地政府抹一額汗,如當中有襲擊目的,後果不堪設想。

航拍無人機的發展速度,隨着體積愈小、價錢愈平、穩定性愈高,在這兩、三年來銷售增長一日千里,一般大眾也加入成為玩家,但正因愈來愈多人使用,有關私隱與安全的爭議,肯定愈來愈大。

事實上,部分地方如美國、歐洲等,已急忙想辦法應對,例如美國加州去年修例,針對航拍機的私隱問題,列明用無人機拍攝侵犯他人私隱,可施加刑罰包括罰款5,000至5萬美元等;美國聯邦航空局去年則提出草案規管操控員,如操控員需要考牌,甚至累積一定時數才可獨立控制無人機等。

歐洲航空安全署今年也提出建議,要把航拍機分成三種不同類別,規定部分要領牌,部分不用領牌的,則只能在限制區域與高度內飛行。各地做法固然不一,究竟如何管、管到甚麼程度?是否要規管銷售等?實際也在摸索之中,未有一套完整的應對方案。

外地尚在討論如何立法規管的階段,本港對航拍的規管,亦一直被質疑不足。民航處指引雖列明,航拍機不應飛高於300呎,但現行不超過7公斤的航拍機,毋須事先向民航處申請就可飛行,本港亦無專門針對航拍的法例,現行航拍機等小型飛行器所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的規管,條例亦訂立多年,被指追不上時代發展。

科技發展飛快,立法規管固難一一緊貼,但隨着爭議增多,有關討論將升溫,未來要不要發牌?規限區域?如何平衡航拍行業發展?港府已不能迴避,否則若出了大意外後才手忙腳亂回應,就難免惹人批評了。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