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案 次被告:「唔知會搞到咁大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7/2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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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下午續審,偵輯警員張翔善供稱,次被告黃志華於警誡下表示「阿sir,我斬佢嗰時唔知佢係劉進圖㗎,唔知會搞到咁大鑊」。庭上播放黃的錄影會面片段,黃進一步解釋自己確實曾傷害劉進圖,事前並不知道會如此嚴重。

黃講述案發經過時指,劉進圖下車的時候,他乘劉轉身關車門時,從車上跳下,把預先藏在外套內的刀取出,分別向劉進圖的右腳斬兩刀,背部斬一刀。黃逃離現場後會合首被告葉劍華,兩人到上水梧桐河棄置行兇所用的刀和衣服,黃隨後到上水新都商場買鞋,而行兇時所穿的鞋則即時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