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真棧」出售禁止進口台灣芝麻油已自願停售及回收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8/0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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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去年因「台灣劣質豬油」事件,而採取的預防性措施,包括發出的三道《食物安全命令》,以及全面禁止所有台灣生產的食油進口及在香港出售的指令,至今仍然有效。

食安中心接獲投訴指,本港有商戶售賣從台灣進口在該地生產的芝麻油,已聯絡有關進口商價真棧有限公司跟進事件,並呼籲業界遵守指令,不可出售有關產品。

有關產品包括每瓶淨重217毫升、長青油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食用期限為2017年5月14日的「長青黑麻油」及「長青胡麻油」。

根據「價真棧」提供資料,長青黑麻油及胡麻油的進口量分別為3,120瓶及1920瓶,其中1,097瓶黑麻油及731瓶胡麻油已出售予其轄下零售點,餘貨則仍存放在其倉庫。

發言人指,兩批芝麻油不是《食物安全命令》下禁止,在本港供應的食品,但屬於仍然生效的行政指令下禁止進口及在香港出售的食油產品,因此業界必須遵從中心的指示,立即停用和停售。

「價真棧」已自願停售及從其零售點回收該批產品,並將所有餘貨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