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期間無業女涉阻差辦公押後裁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8/1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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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子梁玥晴(38歲)於去年10月15日的佔中期間,被指於添馬公園及龍和道未有理會警方警告離開,最終由兩名女警索上膠索帶押上旅遊巴,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被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一度要求呈上行政長官的網誌作證物,內容為如示威者繼續留守的話,希望示威者到添馬公園集結。

惟裁判官指,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聲明未必是法庭可接納為事實,辯方遂撤回申請,案件押後至8月20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