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套餐投訴實錄 名廚烹調變「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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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8/18 00:27

最後更新: 2015/08/18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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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Pixabay

結婚是人生大事,新人都想自己的婚禮留下美好回憶。最近有新人在網上投訴攝影師所拍攝婚禮相片質素十分差,畫面更由接新娘變成接岳母。

激氣之餘,更多的是無奈,始終婚禮無得再有「take two」,最大損失莫過於在人生中留下難以釋懷的瑕疵。

消委會指2015年首半年,涉及婚禮場地及婚禮相關服務的投訴有31宗,而投訴婚禮租車服務則有9宗,以下個案主要涉及近年新興的特色婚宴場地及花車服務。

究竟選擇婚禮服務行業時有什麼要注意?TOPick 編輯綜合了消委會的投訴個案:

個案1:名廚烹調原來是「到會」形式

彭小姐知A公司主力舉辦特色婚宴,於年初的婚紗展向其查詢中式酒席價格,職員大力推銷食物由前酒店總廚烹調,口碑極佳,彭小姐與未婚夫基於這賣點而決定購買20席連證婚禮堂套餐,總數約20萬元,即時繳付訂金5萬元。

曾參加A公司主辦宴會的朋友卻告知彭小姐,宴會場地好像沒有廚房,食物亦不夠熱,建議她向A公司瞭解詳情。

A公司回應堅稱食物是即場以原材料煮理,否認從其他地方運送食物到會場再翻熱,提議她親臨「試菜」以釋疑慮。

彭小姐仍然不放心,自行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查詢該場地所持有的食物牌照,驚悉該場地不可使用明火煮食,該署亦告知她A公司的食物是經工場烹煮後再運送往婚禮場地。

彭小姐於是與A公司理論,直指職員所言失實,隱瞞食物「到會」的事實,要求退回訂金。然而A公司卻反駁,指簽約時附有注意細則,其中一項寫明「本公司所提供的食物由指定食物供應商提供及主理」,該細則亦有彭小姐簽名作實,因此拒絕退款。

彭小姐指出該細則只由公司持有,而她所持有的合約並沒有上述條款,當日亦沒有人向她解釋此條款等同食物「到會」,相反一直強調食物由總廚烹調,決定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聯絡A公司調停個案,並要求公司提供該場地所持有的相關食物牌照,可是公司態度迴避,亦未有積極處理個案,消委會建議彭小姐需考慮透過民事途徑追討損失,亦將此個案彙轉相關執法部門作出調查。

個案二: 特色證婚場地涉違例建築

楊先生與未婚妻屬意婚禮在戶外舉行,於去年婚紗展接獲B公司戶外證婚場地的宣傳單張,便前往攤位查詢。幾經商議後,兩人於當日決定購買租用玻璃禮堂註冊的套餐,費用32,000元,包括4小時場地租用及到場律師服務,並以信用卡繳付訂金3,000元。

其後兩人卻於年初聽聞該場地有僭建建築物的傳聞,楊先生擔心不已,於是向屋宇署查詢,最後亦證明傳聞屬實。楊先生即時與B公司交涉,公司提出轉換場地或轉給其他人使用的建議,但他堅持取回訂金,於是聯絡本會。

經過消委會調停,公司回覆同意退回訂金,楊先生雖獲得退款,但是次事件讓他徬徨不已,對B公司的服務深感失望。

個案三:倫敦的士花車結婚日失蹤

方小姐打算租用粉紅色倫敦的士車款作為花車,C公司職員極力游說她選用婚展特惠套餐:

租4個鐘都3,488元,不如用套餐,加200元送多程28座小巴接送。

職員向她保證接送服務一定準時,更遞上印有「保證有車」及「如租用車輛不能開動,將免費安排更高級車款」等字眼的宣傳單張,她眼見有白紙黑字保證,便安心選用3,688元套餐,並支付訂金1,800元。

出嫁的早上,司機來電聲稱倫敦的士「爆呔」,公司將為她安排另一輛花車,可抵達家門的卻是一輛平平無奇的私家車,絕非合約承諾的更高級車款。

相片來源:本報資料室

礙於花車已較原定時間遲了15分鐘,方小姐已沒有時間與C公司交涉,惟有勉強乘坐這輛普通私家車「出門」,讓她再度氣結的是私家車的右邊車窗壞了無法放下,攝影師表示因車窗反光,影響車上拍攝及錄影花車追逐場面。

方小姐認為C公司的過失使她錯失拍攝珍貴片段,拒絕支付餘額。她向消委會表示公司曾追收餘額,但她堅拒支付,她認為公司完全沒有履行合約,要求退回訂金及賠償1,800元違約金。

消委會曾多番嘗試接觸該名負責人,邀請他面對面討論個案但不果。基於C公司拒絕與消委會進行調停,消委會最終建議方小姐考慮透過其他途徑追討及聯絡香港海關投訴其經營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