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慘豬!姚明「被代言」衛生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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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8/2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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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名字被註冊為衛生巾品牌,幸好法庭最終裁定品牌註冊無效。(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中央電視12台「社會與法頻道」的《法律講堂》系列節目《身邊的知識產權案》,談及不少內地體育明星的名字被註冊成商標,令不少巨星無可奈何,再次掀起社會輿論。

當中,籃球巨星姚明更是商標註冊的「搶手貨」,有「姚明世界」、「姚明火箭」、「姚明世家」、「姚明雄風」、「姚日月」等多個相關的商標。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竟有一家衛生巾企業搶先把「姚明」商標註冊。

姚明於中國大陸的經理人陸浩說:

有些不了解情況的朋友問姚明,這個產品很爛啊,你怎麼會做這個?姚明就會很尷尬。

姚明也在不堪其擾之下,終於訴諸於法律。

事實上,姚明自加入NBA後,其團隊早已為他在中國大陸註冊了20多種商標,當中以體育用品為主。只是萬料不到,竟有人用他的名字註冊女性用品,幸好最終法院裁定該項註冊無效。

中國體壇明星 商標被亂用

其實,體育明星名字被註冊商標的事在內地常見,例如「林丹」牌飼料、「葉詩文」牌內衣、「孫楊」牌襯衫……在國家商標局主辦的「中國商標網」上,類似商標比比皆是,這些商標有的尚在審核過程中,有的已經通過初審,也有的已經被註冊成功。

以游泳明星孫楊為例,自2011年開始,「孫楊」曾先後7次被申請註冊商標,主要集中在國際商標分類第25類服裝、鞋、帽類商標、第28類游戲器具、體育用品商標。

林丹無奈成為豬飼料

羽毛球壇名將林丹的名字也曾在1997年被印上了豬飼料的包裝袋,不過當時法院認定,這家飼料廠的行為並非惡意搶註,因此「林丹」也只能繼續成為豬的食品了。

法庭認為以林丹作豬飼料品牌並非惡意,林丹只好繼續成為豬的食物。(相片來源:網上圖片)

一位長年關注中國體壇事件的律師表示:「關於商標註冊的法律規定中,中國的現行法律有一條『申請在先』的原則。當然,這個原則並不包括地名和一些偉人,不過體壇名人是否受到保護則一直存在爭議,而且如何定義一位體壇明星的知名度,也是很難量化的。」

正是基於這樣的情況,才有一些人想鑽法律的空子,搶先把體育明星的名字註冊為商標,藉著他們的名氣搭個「順風車」,牟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