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3個記者協會發聲明指記者備防彈衣無危害泰國安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8/2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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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網絡媒體《端傳媒》攝影記者關學津上周往泰國曼谷採訪爆炸事件後返港,因其手提行李備有一件防彈衣而被指違反泰國相關管有武器規定,遭當地警察拘留及提訊一事,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外國記者會今晚發表聯合聲明,指記者採用防彈衣、頭盔等裝備於採訪時自保是國際間慣常做法,而泰國2010年爆發的騷亂亦曾造成2名國際媒體記者死亡,故記者配備相關裝備是出於自保,並有其必要性,亦無任何危害泰國安全的動機,促港府全力協助該名攝影記者,爭取其盡快回港及撤銷控罪。

三個記者組織聲明又指,外國記者協會泰國分會曾經向泰國當局查詢記者購買、管有、以及攜帶相關裝備的法規問題,惟多年來一直未得到有關當局明確指示,三會促請泰國當局檢討及釐清外國記者在泰國採訪時,管有及攜帶防彈衣等裝備的指引,希望泰國當局能採取包容及體諒記者在採訪高危事件中面對的風險,並撤銷對關學津的刑事檢控。

據了解,《端傳媒》已派攝影部主管前往泰國協助,經今早較早時間提訊後,被捕攝影記者獲准以10萬泰銖(約港幣2.1萬元)保釋,保釋期為12日,但被法庭扣起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開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