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餐廳女侍應被藏獒咬傷獲償近65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8/2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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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侍應於2011年10月21日下午於大埔圍頭村回家途中,被混種藏獒Kobe咬傷雙腿,事後行動不便,向狗主索償逾140萬元,法官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獲償近65萬。

原告潘冬琼(58歲),答辯人為狗主黃勝發。法官於判詞中指,被告應知悉涉案藏獒Kobe是一隻有作出危險行為傾向的狗隻,故當原告讓Kobe進入公眾地方時,他應知悉須向其他公眾地方的使用者負上謹慎責任,須確保牽引Kobe的人明白負上及履行這謹慎責任的重要性,以不長過2米的狗帶將物穩妥地牽引。

法官指鑑於Kobe的體重與危險行為的傾向,讓弱質女士牽引未必恰當。法官認為原告可能需親自或找適當人士牽引物,是畜養大型及異種狗隻須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