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違例直接促銷罰款3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9/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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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的職員涉在客戶已申請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作促銷後,於2013年5月17日致電客戶直接促銷續約,公司代表早前否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停止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的傳票控罪,香港寬頻今被裁定罪成,罰款3萬元,成為首宗條例生效後首宗被定罪個案。

裁判官指被告公司在客戶完約前6個月以不同方式聯絡事主,以提醒事主快將完約為開場白,並非純粹為提醒事主將完約,旨在與他續約,又指被告公司亦沒有足夠的預防措施防止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