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區議員潘志文非禮求助少婦囚2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9/1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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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58歲),涉於前年3月在其辦事處外樓梯間,三度強吻一名向他求助的少婦,更曾伸舌頭入對方口腔。案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潘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再被裁定非禮罪成,今日被判囚兩個月,期間獲准以兩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求情時,辯方律師引述一位現任區議員的求情信指,經過本案後,可肯定被告10年以來的政治生涯將完結,這亦是對被告的懲罰。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無疑一生勤奮上進,認同被告無預謀干犯本案及與與其性格不乎。裁判官指雖犯案時間短,但不可忽視被告濫用事主對區議員身分的信任,求助過程中透露自己患有抑鬱症,被告的行為則漠視可能對事主帶來的精神創傷,同時被告辜負了社會對區議員的期望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