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超市 營養標籤疑「4違規」
發布時間: 2015/09/14 00:01
最後更新: 2015/09/14 12:55
阿信屋的出現令零食超市大行其道。《經濟日報》發現這類超市的食品營養標籤疑涉「4違規」,包括:
- (1)奶茶標示「零營養」
- (2)標籤字體「蚊型」至9成人難辨
- (3)同產品標示不同營養量
- (4)標籤欠奉也無人理。
以下是疑「違規」的內容:
1. 奶茶標示「零營養」
《經濟日報》今年7月底在北角「入口店零食」購得一款麒麟牌(KIRIN)午後之紅茶(奶茶),發現該飲品的營養標籤資料均顯示為零。
記者逐向代理商信興隆食品貿易公司查詢,該公司銷售員姚先生回覆指,有關「零營養」標籤是由於電腦出錯,8月中已叫零售商回收貨品,並貼回正確標籤。
然而,記者8月25日再到該零售店,發現奶茶營養標籤仍然全是零。
該零食店職員稱,代理商早前曾來電,指會寄回新的營養標籤貼紙,惟至該日仍未有收到。食安中心回應稱,接獲轉介後,已派員到有關店舖調查及跟進。
2. 標籤字體「蚊型」至9成人難辨
除了亂標示為「零營養」,「蚊型」字也令市民看營養標籤時「有等於無」。
《經濟日報》巡查發現,零食店「味之誘惑」的沙田分店,部分食物標籤的標示字體極細小,疑未能達到食安中心指引建議,英文字母和中文字分別最少應達到0.8毫米及1.8毫米的要求。
記者以直尺量度該零食店3款零食標籤字體,發現這些字體均小於1.8毫米,記者亦向味之誘惑查詢有關情況,但對方稱負責人不在港,未能回應。
零食 | 中文字體大小 |
日清季節限定和風柚子鹽味餅 | 約1.2毫米 |
森永嬰兒威化餅 | 約1.4毫米 |
固力果抹茶Collon卷 | 約1.5毫米 |
香港執業眼科視光師協會會長鄭偉澤檢視有關「蚊型」字食物標籤,指該些中文字體一定小於1.8毫米,估計9成半人其實只看到一半或三分之二內容,其他都是靠估。
香港營養學會會長張智良直言,標籤字粒「炒埋一碟」、連一般人都需「靠估」,屬不可接受。
張智良又指標示的營養素大都是致胖原因,如錯看標籤致攝取過量熱量、脂肪及糖等,長遠會令市民過胖,如攝取過量飽和、反式脂肪及鈉,長遠亦增心血管風險。
3. 同產品標示不同營養量
同一款產品,於不同的超市售賣,竟標示含不同數值的營養素,為甚麼?
《經濟日報》在市面上發現一款麒麟牌(KIRIN)午後之紅茶(2倍香濃奶茶)的營養標籤,「7+1」營養成分中有3項數值不同。食物安全中心回應稱,將調查是否有人違例。
記者分別在百佳和759阿信屋購得該款奶茶飲品,發現兩者營養標籤上的蛋白質、脂肪,及糖份的數值不同。
食安中心表示,檢視記者提供的有關相片資料後,懷疑上述同款預先包裝食物購自不同銷售商,可能來自不同的批次。中心會調查有關產品是否違規,違例者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759阿信屋發言人回應稱,日本要求的營養標籤只需5項營養素,包括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但本港的營養標籤額外要求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和糖的成分數值;同時,日本營養標籤營養成分可顯示為一個數值範圍,惟本港食安中心要求的是絕對數值。
發言人續稱,麒麟牌(KIRIN)午後之紅茶(2倍香濃奶茶)的日本生產商提供的蛋白質是每100毫克有0.2至1.2克、脂肪是每100毫克有0.2至1.2克。
該公司按食安中心規則指引的規管容忍限計算,得出蛋白質每100毫克有0.3克、脂肪則每100毫克有1.1克,強調該公司標示營養素的做法符合規例且妥當。
百佳則表示,公司所售賣之產品上的營養標籤資料,由供應商提供,並符合法例要求。
4. 標籤欠奉也無人理
另外,記者亦發現市面上一款麒麟牌固力果Collon 卷並沒有貼上標籤,根據香港法例或指引要求,除非獲得豁免,所有預先包裝食物需要加上可閱的營養標籤。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食安中心人手不足,巡查亦不夠,變相令生產商不怕當局執法,有放生之嫌。「已多次問食安中心要搞營養標籤、要搞食物安全,又要做奶粉,人手夠不夠,但(對方)次次都說夠人。」她又認為要加強公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