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對張曉明特首超然論深表遺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9/14 20:06

分享:

分享: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稱,香港並非三權分立,行政長官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及司法的法律地位,惹社會譁然。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張曉明以「超然於三個機關以上」描述行政長官的「特殊法律地位」,難免被解讀為特首「凌駕於三權之上」,引起公眾焦慮,他們對此深表遺憾,促張曉明及律政司司長作出澄清,以消除港人、以至國際社會對本港在一國兩制下秉行法治的疑慮。

大律師公會聲明又指,《基本法》清晰界定行政、立法及司法的關係及權責,包括終審法院在內的上級法院亦一再申明解釋《基本法》相關條文及履行其司法職能審判案件時,法院會引用普通法中的「權力分立」原則,公會堅信「權力分立」的法律概念在《基本法》下得到充分落實。聲明並稱,行政長官行使其權力時受法院以司法覆核制衡,「無論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中的角色被如何表述,在《基本法》下亦不能被理解為凌駕於香港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