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會所變「有錢人玩意」?政府研推雙辣招對付
發布時間: 2015/09/21 11:45
最後更新: 2015/09/21 15:06
被視為「有錢人玩意」的私人會所過往爭議不絕。《經濟日報》報道,政府會檢討私人會所政策,並研究增加私人會所的公眾開放時間,以及在會所地契續期時按市價收取地價。
其實回歸後政府在續約時逐步收緊條款,要求體育會每月最少開放50小時給公眾使用,但2012年9月申訴署調查披露,契約自1884年起實施,至今從未有合資格團體提出申請;而民政事務局過去一直未有規定體育會定期提交使用情況報告。
另外,愈來愈高昂的入會費、年費亦令會所成有錢人玩意,早已失去原本發展體育的意義;而當年不太珍貴的土地,今天也往往變成了黃金地段。
第一招:增加公眾開放時間
據了解,政府研在私人會所續期時加入批地條件,會所需同意大幅上調開放時間予公眾人士使用。
根據目前契約,承租人需開放部分時段及設施給予5類外界團體使用,包括:
- 政府部門
- 註冊學校
- 獲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
- 獲民政局津助的制服及青年團體
- 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和相關國際體育聯會認可的本港體育總會。
不過,位於荃灣的香港槍會,是其中一個開放予合資格外界團體的體育會所;然而,創於94年、會章訂明非牟利的香港射手聯會一直不符計劃中外界團體定義,一直被香港槍會拒諸門外。
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批評,即使大增公眾開放時段,若仍只維持向原有5類團體開放,並無助其他未符合定義、但有志推廣運動的團體借用。
其實回歸後政府在會所續約時已逐步收緊條款,要求體育會所每月最少開放50小時給公眾使用。
但2012年9月申訴署調查披露,契約自1884年起實施,至今從未有合資格團體提出申請;而民政事務局過去一直未有規定體育會定期提交使用情況報告。
外界申請難關重重
現時私人會所需向5類團體開放,但合資格團體申請使用會所時亦可能面對重重關卡。
不少熱門場地在周未及假期不開放,《經濟日報》記者曾致電部分會所要求租用,其中香港中華游樂會職員只着記者翻查網上資料,或電郵查詢,拒絕協助記者查看特定日子有否空檔。
而另一間體育會所九龍仔業主會的職員則願意配合,惟因負責職員放假而未能提供相關資訊,而其會所網上則列明:「本會有權拒絕申請而毋須提供解釋或理由。」
當局的文件交代各會所開放予外界團體的設施、時段及費用,其中提供網球場、壁球場、羽毛球場、曲棍球場等的香港足球會,除了使用設施應繳費用外,其網頁亦指明場地租用費不包括使用更衣室及沐浴設施,非會員需300元租用團體更衣室、每條毛巾索價8元。
第二招:續期要付市值地價
另外,現在政府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豁免或以象徵式千元地價批地予全港73個私人會所發展康體設施。不過,前年的審計報告質疑,此舉實際上等同為該等會所及機構提供財政資助,有迫切需要全面檢討契約政策。
其後民政事務局牽頭跟發展局及規劃署檢討契約政策,料今年底會有結果。據了解,為免令外界覺得政府資助這些會所,政府擬向私人體育會所在地契續期時,按市價徵收地價。
其實大部分私人體育會所下一次續期,最快已經是2028年或以後的事。於2013年,有55間會所契約到期,民政事務局在批核當中47間的續約申請時,已新增加強開放會所的條款,並續約15年,所以這些會所在短期內不會受到政府調整政策的影響。
知情人士估計,大型私人體育會所可能因「辣招」而要繳億元地價。不過大型會所的實力較雄厚,料可將部分成本轉嫁會員繼續經營。至於部分中小型私人體育會所,最終可能在契約期滿後選擇結業。
議員:政策與時並進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組別議員馬逢國認為,當年政府鼓勵康樂活動,加上社會對於土地需求不算大,所以才以低地價向私人體育會批出土地,但隨着時間變遷,增加地租以及增加公眾開放時間的做法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