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不反對就當默許 助增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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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9/3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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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少女患嚴重肺血壓高,急求屍肺續命。捐器官是大愛,但要鼓勵從來不易,英國威爾斯便將設「預設默許」制,生前沒反對,當作默許捐贈,研究指有效,港人又會否贊成?

器官捐贈,從來等待人多,捐贈人少,一名19歲少女勞美蘭亦正與時間競賽,月初突因嚴重肺血壓高而急需換肺,連日來市民紛紛替其打氣、高官亦作公開呼籲,希望有屍肺捐贈,只是至昨晚截稿前,仍未見好消息,少女生命危在旦夕。

此事掀起港人對器官捐贈的討論。其實,港人善心並不少,論捐錢,港人慷慨解囊,在不少樂善好施的全球排名榜,本港排名亦靠前,只是論到死後的器官捐贈,明顯保守得多吧?國際器官捐贈與移植登記組織去年曾收集全球62個地方的數據,指本港每100萬人之中,僅有6.1名死後捐贈器官者,排在靠後的44名,高於日本、馬來西亞等,但遠低於西班牙、美國等歐美地方,亦落後南韓等。

如何有法子提升比率?外地政府近年亦絞盡腦汁,其中被視為有效的一招,就是讓不表態者也要捐器官!英國威爾斯便宣布在今年12月,將仿傚西班牙、比利時等國,實施「預設默許」(opt-out)制度,目標增加約25%捐贈者,其後更激起澳洲、愛爾蘭、蘇格蘭等地亦有討論是否要加入。

按現行本港做法,市民若想死後捐器官,生前就簽署捐贈卡表達意願,即為「主動登記」的「opt-in」,但「預設默許」機制則是相反,市民就算沒登記,政府也會預先假設全民願意捐器官,除非市民在生前主動退出,否則就當作默許!

當然,不反對就當默許,令人擔心會出現大量「非自願」捐贈個案,類似爭議在威爾斯亦有出現,故此威爾斯政府亦有強調,即使是「預設默許」,但家屬仍有重要角色,如若家人知道死者生前不願意,從而反對,仍可阻止捐贈。

「預設默許」的好處,固然是可提升捐贈人數,那些本來不反對器官捐贈,但又沒有簽署捐贈卡者,自動就會被納入名單,事實上,世衞亦曾指「預設默許」屬有效之法,其稱實行「opt-out」的地方,相較「opt-in」的地方,器官捐贈率約高出25至30%。

且就算家屬有權作最終反對,但家屬知道了死者原因生前不反對,是否也有助他們衝破心理關口,同意捐贈?澳洲國會便曾有分析報告指出,若然家屬得知死者生前不反對捐贈,他們作出阻止的比率,可由35%降至20%。

「預設默許」成為不少地方推升器官捐贈的招數,只是要在本港實行,固然殊不容易,就算像威爾斯般,容許家人有最終否決權,港人是否接受?現行在亞洲之內,實行「opt-out」制度的發達地方不多,如屬政府強勢的新加坡,但其餘在日本、韓國、台灣等地,則如本港般推行「opt-in」制度。

甚至本港立法會過去亦曾討論,是否可設「預設默許」制,但政府當年稱醫管局曾於97年進行調查,發現約三分之二受訪者反對此制度,未知事隔多年之後的今天,現在本港社會的民情,會否出現改變?

說到底,要刺激器官捐贈比率,不改變市民的觀念,難以成事,不單推行「opt-out」制度,將遭受大力反對,就算通過了,市民也大可申請退出,又或家屬依然有最終否決權,就如現時的「opt-in」制度,死者生前已簽了器官捐贈卡,部分家屬亦會反對。

如何讓大眾愈加接受器官捐贈,始終至為重要,固然死後捐器官的做法,與華人傳統社會的觀念有所矛盾,令不少港人持保留態度,不過,本港亦是關愛社會,港人捐錢、捐血落力,只要曉以大義,多說明現行的緊張情況、宣傳遺愛人間的捐贈個案,亦可扭轉更多人的觀念吧。

事實上,歐洲德國雖然沒有設預設默許的「opt-out」制度,但落力宣傳器官捐贈信息,如政府在發放護照、身份證及駕駛執照時,亦要一併有器官捐贈的教育宣傳,且2012年通過法例,要求醫療保險公司等,定期向16歲以上市民派發器官捐贈詢問表,本港亦應效法吧?

提倡器官捐贈,從來不易,既是要推預設默許制度,未必能在短期內有共識,而提供金錢等經濟誘因,則會有變賣器官等爭議,如何以創意的教育宣傳手法,向大家灌輸生命教育,讓更多人願意獻大愛,正是政府要面對的難題。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