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建議建築師何周禮隱瞞其深圳單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0/0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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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早上落案起訴前特首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其中一項控罪指曾蔭權建議建築師何周禮在授勳提名時,建議對方隱瞞他在深圳的住宅單位的利益,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住宅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律政司指,曾蔭權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在擔任公職(即作為當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或與該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當他建議何周禮應獲在香港特區的授勳機制下考慮被提名時,隱瞞或沒有向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發展局或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他就該住宅單位的利益,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住宅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