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涉貪案12名被告否認控罪 劉皇發被列控方證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0/2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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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丁屋發展商李欽培及11 名新界原居民,指他們於申請新界丁屋建築許可證時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案件今於區域法院審訊,12名被告否認共23項串謀詐騙及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劉皇發被列控方證人。

案情指,首被告李欽培(82歲)為丁屋發展商,並控制兩間名為康沛發展有限公司及永悅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期間22名原居民包括本案11名被告在內,於08年各自從兩間公司收取約20萬元賣丁費,並簽署土地銷售及轉讓協議,訛稱他們各自從康沛購入一幅土地。

康沛事先把其擁有的沙田大輋村的農地劃分為22小段,分配給22名原居民,使他們可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作自住用途,22人又分別與康沛簽訂秘密建築協議,即康沛實際上仍保留該土地的管有權。
該22名原居民於出售丁權予康沛後,實際上同意放棄有關丁屋的一切權益,於整個申請屋牌的過程中,只充當名義上的申請人。

李欽培另又涉向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提供利益,支付他共160萬元,作為莫向李介紹8名原居民時出售丁權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