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子為何坐了48年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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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0/2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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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手機配件店東主羅逸庭,去年在街上替輕型貨車司機關上車門,被裁定「干預汽車」罪成判囚六周,他經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等人義助,上訴至終院,昨(26日)獲判得直。

TOPick 向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查詢,他表示,現行政府有「特惠補償」安排,羅可就錯誤定罪向政府索償。

政府有機制補償

張達明指,現時「特惠補償」機制會按兩方面衡量賠償,包括其實際損失,如收入等;另一方面則是其失去自由、精神及名譽等損失。

過去立法會亦有討論有關計劃,根據去年的立法會文件,過去5年,共有9宗因錯誤定罪而申請「特惠補償金」個案。當中有7宗申請被認為不符合相關準則而被拒,有1宗被法律政策專員認為屬涵蓋範圍,另有1宗個案有待決定。

羅上訴得直被撤銷控罪,會否代表當中有檢控錯誤?張達明指,今次羅的案件不需要證明控方有過失。

「坐冤獄」6周  原審選擇自辯

羅去年被指涉在路邊偷一名輕型貨車司機的手機。當時司機在路邊落貨,表示突見羅出現並關上其左車門。司機懷疑羅偷其手機遺失而報警,惟警方未在羅身上起回手機。

及後羅被控「干預汽車」罪,他選擇自辯,希望自己據理力爭,被裁定罪成,被囚6周。他服刑後選擇上訴。

終審法院昨日裁定其上訴得直,撤銷控罪。法官於判詞中亦對羅已服刑完畢感遺憾。

日本人坐冤獄48年

其實世界上亦曾有人坐冤獄多年後翻案。坐冤獄最長的是日本人袴田巖,他被關押長達48年,並打破了坐冤獄的世界紀錄。

相片來源:YouTube 影片截圖

1966年,袴田巖被控謀殺,遭判死刑,但後來才發現,當初證物上的DNA及犯案時的衣物尺寸,與袴田巖並不吻合,法院決定發回重審,最終還他清白。

入獄時,袴田巖還是30歲的青年,去年獲釋已經變成的78歲老翁!重獲自由後,袴田巖和姐姐一起開心合照。

袴田巖的律師團隊曾表示,由於證物有偽造,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由於袴田巖坐了48年冤獄,保守估計,他至少可以獲得超過2億日圓的國家賠償。

美國「冤獄」事主出獄後食漢堡

美國亦曾發生「冤獄」事件,事主一坐就坐了36年「冤獄」!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美國加州現年69歲的男子Michael Hanline於1978年被控綁架並殺害友人,被判無期徒刑。

不過,當時證據上的血迹再次檢驗後,發現DNA樣本與Hanline的不符,含冤36年後,法庭終於對他撤銷所有控訴。2014年11月,Michael Hanline終於結束牢獄生涯。

重獲自由後,Michael Hanline未有大肆慶祝,其代表律師上載的一段影片可見,Michael Hanline只是到一間連鎮漢堡包店食芝士煙肉漢堡。

事後,協助他的加州的冤獄團體「加州無罪計畫」的成員Alex Simpson指出,應該按Michael Hanline坐牢的日子,每日賠償100美元,以36年計算,即是應131.4萬美元。

不過,金錢怎能補償Michael Hanline損失的人生。Michael Hanline出獄後,已經由年輕的男子,變成白髮蒼蒼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