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涉收受供應商非法回佣判囚5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0/2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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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多個品牌數碼攝錄機的馬仙奴(免稅品)國際百貨集團有限公司(馬仙奴)經理被指收受一間供應商達30萬元的非法回佣,以向該供應商發出數碼攝錄機購貨訂單,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陳子維(44歲)於案發時獲馬仙奴聘任為經理,負責推銷數碼攝錄機及向悠迪斯(日本)股份有限公司(悠迪斯)等供應商發出購貨訂單,他於去年2月17日被廉署拘捕後,承認自己於2011年初獲晋升為經理後開始收取悠迪斯營運者回佣;初時他每賣一部數碼攝錄機便收取10元,其後每部數碼攝錄機所收取的金額加至15元或20元,估計自己於2011年7月至13年8月底共收取約25萬至30萬元回佣。

被告又承認他向該悠迪斯營運者收取回佣後,會更盡力推銷其數碼攝錄機,向悠迪斯發出的購貨訂單因而增加。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稱,被告干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而且有關罪行持續一段長時間,又涉及大額回佣款項,但考慮被告已向馬仙奴歸還部分收取的非法回佣,又命令他須向公司歸還餘下約6.5萬元款項作為賠償,故判囚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