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在「水紙」批出後才驗水 房署稱跟業內做法一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1/06 13:39

分享:

分享: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今日踏入第5天聆訊,由房署副署長馮宜萱繼續作供。代表水務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展示水務署為葵聯邨二期、榮昌邨及啟晴邨批出的水紙,以及房委會就數個屋邨提交的水質檢驗報告,從兩份文件日期顯示,房委會在水紙批出後才驗水。房署副署長馮宜萱回答指,房委會一般會驗水多於一次,不排除是入伙前的覆檢,但她稱需再翻查文件才能確定,又強調跟業內做法一致。

王鳴峰今早盤問時出示一張由房署簽署核實於2013年6月3日批准保華建築申請進行水務工程,指有關的水喉合乎工程標準,但另一份文件卻披露水務署於同月25日才自行檢驗水質的8項參數,質疑房署在水務署未自行驗水前已經向保華建築批出申請書。他又稱,有文件顯示,有8條2012年前落成的公共屋邨,包括牛頭角下邨、石硤尾邨二期等的供水系統從未做過水質檢驗。馮宜萱回應指,以其理解,房委會轄下工程申請水紙的做法,與業內做法一致,又指文件可能是水務署作覆檢,不肯定水務署之前曾否驗水。

馮宜萱又表示,房委會期望總承建商會派人巡查施工情況及管理分判商等工序,但她不評論巡查時能否單憑肉眼便可發現工程所用焊料是否與申報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