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律師指:定罪對陳志雲來說是死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1/13 11:15

最後更新: 2015/11/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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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兼思潮公司董事叢培崑涉貪賄案,上訴庭早前頒令將案件發還由原審法官將陳、叢兩人定罪及判刑,案件今聆訊。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申請押後定罪及判刑時解釋,根據機制,若被告今天被定罪,被告可向終審法院就法律觀點提出上訴,但同時亦可就案情裁斷上的不公,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如此一來,兩個上訴同時進行會造成混亂。

謝又指上訴庭的命令中並無指明法官需何時將被告定罪及判刑,法官則指需要法理依據才可押後。

謝回應指若最終終審法院判被告無罪,被告曾有被定罪的紀錄已對他造成極大影響,因陳多年來熱心公益,一旦被定罪,對其聲譽有嚴重影響,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更指「呢個定罪對佢來講係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