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圖要坐監?版權條例你要知的5件事
發布時間: 2015/12/08 13:52
版權修訂條例對網民、同人誌愛好者及YouTuber等有甚麼影響?
立法會明日(9日)恢復《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日(7日)再澄清相關條文。
到底版權條例的新修訂在甚麼情況下才犯法?以下綜合版權條例新發展:
1. Cap圖要坐監?
可獲豁免,但建議應援引出處。
對於網民近日對條例提出多項質疑,如Cap圖要坐監等,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稱,如Cap圖涉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及引用可獲豁免,惟在合理及切實可行情況下,涉及引用、評論時事的豁免應援引出處,如作品及作者名稱,否則可能有民事責任。
梁又指,民事訴訟涉及很多時間與訟費,刑事起訴門檻較民事的更高,不相信條例通過後版權持有人會「告下先」去測試條例豁免程度。不論甚麼方式的版權豁免,日後都要視乎所有證據及事實才能決定網民能否獲豁免。
她又否認新增6項豁免是規限創作手法,反而可讓公眾更放心進行二次創作。
2. 漫畫同人誌、網上直播打機有豁免?
版權持有人默許相關行為。
政府新聞網發表多張圖表,說明條例修訂前後的分別。其中有特別提及同人誌、串流打機及翻唱(cover version) 等行為。
政府指出,同人誌、串流打機及翻唱(cover version) 等行為可以現行版權條例下的「批評和評論作品」的理由獲得豁免。
政府又稱,遊戲開發商歡迎網民上載及串流直播打機片段,及YouTube 和唱片商等已有授權協議,認為新修訂更有保障。
香港動漫聯會理事鄧永雄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同人誌在現行法例下來可被控告,但多年來都被「默許」,相信新修訂後,版權持有人只會在有經濟損失時才採取行動。
不過,有網民提出質疑指,早前政府公開的《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文件的第134頁指出,於YouTube等網上平台分享串流播放電子遊戲過程中,分享的片段有可能涉及受版權保護的圖案和音樂,或會構成侵權。
3. 使用機頂盒收看節目犯法嗎?
如市民純粹在網上收看,並無民事或刑事責任。
梁家麗解釋,《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並無條文涵蓋機頂盒買賣及製造等問題,但若機頂盒涉串流發布、播放侵權物品,新例將賦予版權持有人有「傳播權」,追究非法發布超連結人士的責任。
小米發言人回覆《經濟日報》就機頂盒的查詢時指出,公司並未在本港出售小米盒子等產品,故不作任何評論。樂視則重申,所有盒子內可供下載的影視產品均屬正版,用戶不會牽涉侵權問題。
香港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表示,現行條例落後,亦存在漏洞,無法規管串流新技術,令侵權問題隨科技發展愈見猖獗。
4. 版權條例由民事變刑事?
蘇錦樑昨提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曾來信,指修訂後會令相關刑責由民事演變成刑事,蘇指有關言論錯誤,強調在現行條例下侵權已屬刑事,修例後則需有大量侵權行為才屬刑事罪行,故反而擴闊創作空間。
5. 政府表明不考慮修正案
雖然近日網上有23萬人聯署反對條例草案,又促政府接納泛民將提出的修正案,包括引入「開放式豁免」、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等,但梁家麗表明,有關修正案未經廣泛諮詢及詳細研究,現階段不會考慮。
梁家麗今早亦表示,認為現時草案中6項豁免已經有足夠保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容偉雄亦促立法會先通過再研究下一步修例,不過,政府並無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