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揭隱形富婆 官恩娜外婆被指守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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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8/29 21:35

最後更新: 2016/08/2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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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恩娜兩名阿姨麥麗萍(左)及麥美華(左)指母親是守財奴。( 余嘉桐攝)

藝人官恩娜(Ella)母親麥銀麗捲入爭產風暴,揭示官的已故外婆勞金鳳雖是文盲,卻是一名隱形富婆,持有多個物業收租,單是名下存款都有3000萬,但其女兒形容她為守財奴。

勞金鳳於2014年去世,她生前立下遺囑將名下所有資產,贈予官恩娜母親麥銀麗的一名無業男性好友馮明業,官恩娜3名阿姨麥銀娣、麥麗萍及麥美華,入稟要求法庭宣布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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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恩娜母親捲入爭產案,揭示官的父母並不同住。(官恩娜Facebook相片)

官恩娜父親為大溪地珠寶商官有權,案情透露,官恩娜父母並不同住,官母的男性好友馮明業經常出入官母與外婆同住的粉嶺萬豪居住所。

案情又指,勞金鳳2012年與官母同住後,漸漸與其他女兒減少聯絡,其後她們如須聯絡母親,更要先致電馮,三名女兒更是於母親死後才得知其死訊,無法出席其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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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恩娜的外公是清潔公司老闆,1996年去世。原告指,母親生前對資產管理謹慎,甚至形容是守財奴,為人吝嗇,農曆新年期間從不輕易給他人紅包,就算經常幫她處理事務的麥銀娣亦只獲得50元利市,代她處理租務多年的麥銀娣丈夫亦只獲300元燃油開支,故她去世前的資產變化不符合其性格。

原告又指,父母生前均透露過次女夫婦不可信等,故原告認為母親生前受到他人的不當影響而訂立相關遺囑,並申請法庭委任申請委任訟案待決期間的遺產管理人,及調查母親生前資產去向等,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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